“377不让备案”、“加了377就不能过审”……
作为风头正盛的“明星”美白成分,“377”被城野医生、巴黎欧莱雅、毕生之研等众多品牌应用
在产品中,并以此作为成分卖点。
只要有0.2%-0.5%的浓度
就能起到很好的美白效果
早在2012年12月5日,国药监官网就曾发文称,“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技术审评
专家委员会审核,现批准4-(1-苯乙基)-1,3-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。”
▲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
那既然可以使用,为何又出现“377不让备案”的传闻呢?
在2012年国药监关于批准4-(1-苯乙基)-1,3-苯二酚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公告(第71号)附件
中,对4-(1-苯乙基)-1,3-苯二酚(“377”的化学名称)有着明确技术要求:通过抑制酪氨酸酶的
活性抑制黑色素的形成,其使用目的为美白肌肤。
规定“377”使用限量0.5%,同时,还只允许在特证产品中备案,不属于普通化妆品的使用范围
这些限定,从某种程度上压缩了体系配方的可能性。
那么,谁能够给予配方更多的可能,同时又能拥有强大美白功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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